赵丽律师亲办案例
律师助女方成功调解离婚,并取得较高经济利益
来源:赵丽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9-24
浏览量:332
女方在婚姻中遭受了极大痛苦,第一次诉讼离婚被驳回,第二次委托京安嘉律师事务所赵丽律师作为代理人,成功调解离婚,在脱离对方的同时得到了极大的经济利益,有时候,我们在面对婚姻折磨的时候,不需要选择隐忍,拿起法律武器,才能最好的保护自己,下面我们和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赵丽律师一起来看看事情经过吧。

【基本案情】
案由:离婚纠纷
原告:梁某,女
委托代理人:赵丽,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委托代理人:李沙,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。
被告:赵某,男,
案情概述:
原被告1980年登记结婚,后生一女,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,双方的三观及性格差异逐渐显露。两人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状态,现感情破裂,已无和好可能,故梁某诉讼至法院请求: 1、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; 2、请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【裁定结果】
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原告梁某与被告赵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;
二、登记在被告赵某与原、被告婚生女名下,某房产被告、原告所占份额各50%,该房屋原告50%产权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原告梁某享有承担,被告应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。
三、登记在被告赵某名下,某A、B共2处房产归原告梁某所有,被告应协助原告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。

【律师解析】
原被告双方因婚前缺乏了解,感情基础薄弱,婚后双方的三观及性格差异逐渐显露。被告对家庭极不负责任,感情不专, 家庭观念淡漠,做事我行我素,对原告漠不关心。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,被告还曾两次被判处刑事处罚,2001年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: 2016年被判处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原告为了孩子和家庭,一直隐忍,也曾多次与被告沟通,但事与愿违,双方的感情已破裂,法院应当支持原告诉求。经过调解,双方自愿离婚,最终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,为原告争取到极大的经济利益。

【本案结语】
在本案中,男女双方分居多年,男方出轨,赵律师代理女方,最终调解成功,男方把所有财产都给了女方,赵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极大经济利益,如若你也遇到离婚纠纷,向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咨询,定能解决你自身诉求的同时帮你争取利益最大化。
以上内容由赵丽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丽律师咨询。
赵丽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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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赵丽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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